怀孕一个多月,如果满足药流的适应症,一般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如果不符合适应症,则需要考虑其他方式终止妊娠。
门诊的药流主要适用于怀孕49天之内的宫内孕。如果女性怀孕从末次月经算起没有超过49天,彩超检查明确是宫内孕,且无药流禁忌症,则通常可以选择药物流产。但如果有药流禁忌症,如存在肝肾功能不良等,通常不建议采取药物流产。如果怀孕一个多月,大于49天,则可能需要住院做药物流产或者做人工流产手术来结束妊娠,在做药流或人流手术前,完善相关检查方可手术。
患者需要注意的是药流有一定风险,如药流不全等并发症,因此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