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需要结合接触史,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查三方面综合分析。
(一)接触史:
患者发病前是否接触过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
(二)临床表现:
1、发热。
2、嗅觉、味觉减退。
3、干咳。
4、咽痛。
(三)实验室检查: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呈阳性。
3、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4、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符合(一)中的1条;(二)中的任意2条;(三)中的1条即可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