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症是指各种原因造成的血糖低于正常新生儿的最低血糖值。目前国内外多采用全血血糖低于2.2mmol/L诊断低血糖症,低于2.6mmol/L作为临床需要处理的界限值。
由于新生儿低血糖能引起不可逆的脑损伤,所以务必要引起重视,一般对脑组织的损伤取决于低血糖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因此宝宝出现低血糖要及时处理,避免持续性的低血糖。
1、无症状性低血糖:可先进食,并密切监测血糖,低血糖不能纠正者可静脉输注葡萄糖。对可能发生低血糖的新生儿生后1小时即开始喂10%葡萄糖,生后2~3小时开始喂奶。
2、有症状性低血糖:需要静脉输注葡萄糖,治疗期间每小时监测微量血糖,如症状消失,血糖正常,逐渐减少至停止输注葡萄糖,并及时喂奶。出生24~48小时后应给生理需要量氯化钠和氯化钾。顽固性低血糖持续时间较长者可加用氢化可的松,或口服泼尼松(强的松),血糖正常后逐渐减量。极低体重早产儿对糖耐受性差,输注葡萄糖时应注意输注速度。
3、持续或反复低血糖症:对反复发作或持续性低血糖患儿,应测血胰岛素、高血糖素、T4、TSH、生长激素和皮质醇。必要时测血、尿氨基酸及有机酸。做腹部B超或CT检查,探查有无胰岛细胞增生或胰岛腺瘤。治疗上注意提高葡萄糖输注速率,还可静脉注射胰高血糖素。高胰岛素血症可用二氮嗪,胰岛素细胞增生症则须作胰腺次全切除,先天性代谢缺陷患儿给予特殊饮食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