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众知,我国居民高血压发病率呈持续增高趋势,在我国成年人群中,几乎约有1/3的人群患有高血压或血压超过正常高值。这就意味着我国高血压人群为数众多,有数据统计已接近甚至有可能超过3亿。长期高血压会导致肾动脉血管结构和功能发生异常改变,进而导致引起肾脏的结构和功能发生病变,最终出现肾功能不全,甚至是肾功能衰竭。对于高血压合并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治疗过程应注意什么呢?下面将结合我国最新高血压指南内容详细做一介绍。
一、高血压和肾脏病的关系
人体的泌尿系统就像是一个“废水排泄系统”,在维持机体内生理平衡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而肾脏是泌尿系统中的一个重要脏器,其主要功能是将人体的代谢产物排泄到体外,保持体内环境的平衡。高血压和慢性肾脏病互为因果,通过多种途径相互影响。高血压既是慢性肾脏病的病因,又是慢性肾脏病进展的关键因素;慢性肾脏病并发高血压发生率高,控制率低,存在极大的心血管病及死亡风险。合理降压治疗可延缓慢性肾脏病进展,防止器官损害,降低慢性肾脏病患者心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二、高血压合并肾脏病的降压目标
根据我国最新高血压防治指南:慢性肾脏病合并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mmHg时开始药物降压治疗。降压治疗的靶目标在白蛋白尿<30 mg/d时为<140/90 mmHg,30~300 mg/d或更高时为<130/80 mmHg。60岁以上患者可以适当放宽降压目标。
三、高血压合并肾脏病的降压药物选择
慢性肾脏病患者降压药物的选择除了普遍适用的降压疗效、安全性和依从性外,还需综合考虑患者是否合并糖尿病和蛋白尿,心肾保护作用,以及对特殊人群如血液透析、肾移植、儿童、老年慢性肾脏病患者的药物选择注意事项。可选择的药物主要有ACEI(普利类)、ARB(沙坦类)、CCB(地平类)、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等。初始治疗应包括一种ACEI/ARB,单独或联合其他降压药,但不建议二者联用。用药后血肌酐较基础值升高<30%时仍可谨慎使用,超过30%时可考虑减量或停药。用药后血肌酐较基础值升高<30%时仍可谨慎使用,超过30%时可考虑减量或停药。二氢吡啶类和非二氢吡啶类CCB都可以使用,肾脏保护作用依赖其降压作用。GFR>30ml/min•1.73m2(CKD1~3期),噻嗪类利尿剂有效;<30ml/min•1.73m2(CKD4~5期),可用袢利尿剂。
对于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部分患者表现为难治性高血压,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一般不使用ACEI或
ARB及噻嗪类利尿剂,可用CCB、袢利尿剂等降压治疗,必要时增加α/β受体阻滞剂。血液透析患者使用RAS抑制剂应监测血钾和肌酐水平。降压药物剂量需考虑血流动力学变化及透析对药物的清除情况而调整。要避免在透析血容量骤减阶段使用降压药,以免发生严重低血压。透析患者血压变异不易过大。透析后收缩压的理想靶目标为120~140 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