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有很多,如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等,病情严重且不宜耐受分娩过程时,需要采取紧急剖宫产来终止妊娠。
1、重度子痫前期:如果经治疗后有终止妊娠的指征,但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阴道分娩,或引产失败,或胎盘功能明显减退等,应考虑剖宫产。
2、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阴道分娩易发生胎儿窘迫或死亡,因此终止妊娠的方式以剖宫产为宜,尤其是病情严重者。
3、妊娠期急性脂肪肝:一旦确诊或临床高度怀疑时,无论病情轻重、病程早晚,无论胎儿存活还是胎死宫内,均应尽快终止妊娠,并以剖宫产为宜。
4、妊娠合并心脏病:如果胎儿偏大或产道条件不佳、风心病双瓣膜病变、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发纳型先心病等,均应择期剖宫产。
此外,对于妊娠合并严重肝、肾疾患者,妊娠合并糖尿病且病情严重或胎儿巨大或胎盘功能不良者,也以剖宫产为宜。
参考资料:刘兴会,王晓东,邢爱耘主编,产科临床诊疗流程,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09,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