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在本次妊娠之前并无高血压,即没有慢性高血压史,不属于子痫前期,仅在本次妊娠期间初次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通常大部分此类患者可在分娩后恢复正常。通常恢复时间为3个月,即产后3个月需常规进行随访,监测血压、了解患者肝肾功能、心脏功能及血液系统的血液因子、血小板等情况。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期间的异常变化,大部分患者可在产后3个月恢复正常,若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正常,可能发展为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在分娩后需进行详细的肾脏功能、肾上腺功能检查,检查患者的高血压是否由上述器官疾病所导致,因在妊娠期间不能进行详细检查,所以在分娩后需进行全面检查。还包括甲状旁腺肿瘤等较少见情况,也需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