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率113次/分属于异常,应考虑为心动过速。所有正常人正常心率应该在60-100次/分,对于心率高于100次/分,应考虑为心动过速。心动过速可以见于一过性的功能性疾病,也可以见于器质性心脏病,或者非心脏其他相关疾病。
对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或者更年期女性,一过性的心率增快,可能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可能在焦虑、紧张、情绪波动情况下诱发。
对于此类患者,应积极去除焦虑、紧张、情绪波动等相关诱因,必要时可给予镇静剂,如安定(地西泮)、舒乐安定(艾司唑仑)等,控制相关症状。
对于上述处理,仍然不能控制心率时,可以给予美托洛尔等β受体阻断剂,控制心动过速,改善患者症状。
其他一些非心脏疾病,如发热、贫血、甲亢,可能代偿性地出现心动过速,对于此类疾病导致的心动过速,应积极进行原发疾病治疗,控制性的过速。
心动过速还可以见于一系列快速性心律失常,如窦速、房速、室速、室上速、房扑、房颤等。
应积极针对此类心律失常,给予普罗帕酮、胺碘酮、美托洛尔等药物治疗,控制心动过速。对于心动过速患者,应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基础伴发疾病,进行相应处理,改善患者临床症状以及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