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尿药一次性连续服用,不能超过14天,即最多吃14天。如果超过14天,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或效果丧失,从而失去利尿目的。
利尿剂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种药物,这种药物作用目的是消除水分在体内的聚积,从而达到治疗目的。利尿剂根据作用位点分为四大类,即碳酸酐酶抑制剂、袢利药剂、噻嗪类利尿剂、保钾利尿剂。
此外,也有渗透性利尿剂和水通道抑制剂,不属于四类中的任何一类,都可以达到利尿消肿的目的。
因为应用利尿剂时,是将机体的水分通过肾脏排出体外。所以应用一段时间以后,RASS系统就可以受到激活,特别是应用10-14天以后,血容量减少,RASS系统被激活,机体的各项生理功能会重新调整在平衡状态,此时利尿效果就不理想,不如刚开始时的利尿效果。
此时调整利尿药有两个办法,一是加用另外一种利尿药,用不同的机制来达到利尿消肿的目的。另外一种,就是暂停利尿药1-2天,使RASS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从而使利尿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