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作为肿瘤治疗的基石而存在。但上述传统治疗方式对机体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产生的副作用与放疗、化疗具体机理有一定关系,具体如下:
1、放疗:放疗主要是通过射线照射对肿瘤的局部或转移的位置进行相关的放射治疗,比如应用X射线、γ射线等。此类通过射线照射,而达到抗肿瘤治疗的目的的治疗方法称为放疗。如果涉及射线照射,就可能会引起局部损伤。因此,放疗的副作用与照射的位置有一定相关性,比如照射到皮肤、黏膜会引起相应局部皮肤、黏膜的溃疡或炎症性变化;若照射到局部的肺可能会引起放射性间质性肺炎;若照射在食道会引起放射性的食道炎,进而引起病人进食或者吞咽障碍。此外,照射在局部也可能会引起相应器官特异性的表现,所以不同的病人要进行个体化分析;
2、化疗:而化疗主要是应用细胞毒性的药物,通过口服或静脉的方式来达到全身性、系统性的抗肿瘤治疗目的。因为化疗涉及全身性,所以会涉及全身的毒性,包括骨髓的毒性,如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下降,进而引起相应的感染、贫血、出血等危害。此外,还有消化系统的毒性,比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症状。也可引起肝脏、肾脏的毒性,进而引起肝功能改变、肾功能改变。部分放疗的病人可能还会影响到心、肺,进而引起循环系统的异常。
但放、化疗的危害不仅局限于上述危害,可能不同病人的表现也有所差别。因此,医生在临床上面对放、化疗病人要综合考虑放、化疗病人的治疗方案。此外,医生也可根据放、化疗病人的临床表现及早发现放、化疗所带来的不良反应并及早给予对症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