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类的化疗药在性质上属于抗微管类的一类特殊的化疗药,在临床上应用比较广泛。紫杉醇类的副作用也相对比较多,最主要的是会产生相应的过敏反应,还有骨髓抑制、外周的神经毒性、脱发等,还可能出现全身性的反应:
1、过敏反应:如用药之后相应的皮疹、发热、皮肤潮红等,部分患者还会出现比较严重的过敏反应。所以,使用常规的紫杉醇前要提前用相应的激素进行预处理;
2、骨髓抑制:如导致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降低,尤其联合铂类的时候,副作用体现更为明显。针对骨髓抑制不同的细胞数的减少程度,可以进行相应的对症处理,如粒细胞的集落刺激因子、升血小板的药物、升高红细胞的药物等,都可以予以纠正;
3、外周的神经毒性:会导致手脚周围的相应的麻木感觉或者迟钝样的感觉,都与药物的神经毒性有关。这种情况可能随着药物的逐渐代谢,药物停药之后慢慢会有所恢复,在这期间可以用相应的B族维生素进行处理,但是可能缓解不会很明显;
4、脱发:主要是因为对毛囊、毛发形成损害,对于年轻的恶性肿瘤病人心理干预治疗相对要重要,肿瘤治疗用药结束之后,多数病人的毛发可以再生;
5、全身性的反应:如乏力、疲累或者全身的关节骨质的疼痛,都是与药物代谢相关的表现,可以用相应的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如西乐葆或者戴芬,多数也可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