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搏器一般在患者出现心动过缓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比如心率显著低于50次/分,并且患者有轻度过缓相关的症状。常见症状以心慌、胸闷、乏力、眼睛发黑,称为黑蒙或晕厥,甚至发生过猝死这类表现,同时在心电图上或体检时发现病人心率明显减慢,或有长时间的心脏停搏。
主要有两大类证据,第一个是心电图上发现平均心室率低于50次/分,或低于60次/分但有症状。另外,患者出现心房和心室之间的传导阻滞,导致心室率出现非常缓慢的情况,这是心脏起搏器需要使用的两个最主要的临床适应证。
随着起搏器的功能日益强大,适应证和使用情况也越来越宽泛,比如某些特殊类型的心肌病或某些心力衰竭的情况,可能需要植入心脏起搏器来进行治疗。部分原因不明的晕厥,在做倾斜试验等检查时发现属于体位性,或颈动脉窦高敏反应引起的心跳骤停,以及心跳、心率骤然下降的心律失常,心脏起搏器也可以起到很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