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心功能分级主要针对心力衰竭的患者制定标准,将心功能分为4级,具体如下:
1、Ⅰ级: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可完全自理以及日常活动,如正常走路、缓慢上楼梯等,不出现喘气等心衰症状,基本活动未受明显影响;
2、Ⅱ级:一般日常活动,可出现喘息等心衰症状,如上1-2层楼梯或步行几百米等,活动后出现喘气等;
3、Ⅲ级:心功能进一步下降,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均可出现喘气等心衰症状,简单自理活动如上厕所、刷牙、洗脸等,均可出现喘息症状;
4、Ⅳ级:患者心功能继续恶化,安静休息状态下可出现喘气等心衰症状,此时症状最重。
心功能分级标准主要根据患者在何种情况出现心衰症状进行划分,分级越高提示患者心衰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