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认为孕妇可以连续进行B超检查,但B超检查不能过于频繁。理论而言,孕期B超是一个常用的筛查方法,可以观察胎儿的结构和肢体畸形,是临床常用的辅助检查方法。
但B超是通过超声回声成像,目前市面上超声能量很小,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量较小,尚无导致胎儿畸形或胎儿、孕妇异常的文献报道。
在临床上B超检查孕妇必须要进行,有些不必要的B超检查可以不用进行。需要进行B超检查时,比如孕妇在早孕期进行B超检查,未发现胎芽、胎心,而需要再过7-10天左右复查,则完全可以。因此临床认为孕妇可以连续进行B超检查,但要有指征、有适应证的进行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