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活动期的患者,临床上通常要求经过3-6个月的治疗后使病情趋于缓解,或者处于低疾病活动度。由于类风湿关节炎本身是毁损性关节炎,如果没有得到较好的控制、治疗,可能会导致关节骨质的破坏,出现关节变形,严重时还可以导致残疾。
一般类风湿关节炎发病早期的3-6个月病变进展比较快,如果不给予积极控制,可能会导致后期不良后果的出现。进行3-6个月治疗时间的制定,和临床上常用的抗风湿药物作用时间、起效时间有关,临床上常用的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包括甲氨蝶呤、来氟米特、柳氮磺吡啶等药物,这些药物本身起效的时间较慢,一般需通过8-12周的治疗后才能够充分体现疗效。
所以在经过3个月的治疗以后会进行病情的评估,如果患者没有达到病情的缓解或者低疾病活动度,可能需要调整治疗方案,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稳定病情。目前新型抗类风湿关节炎药物开始在临床上应用,它们的起效时间相对较快,作用较强。例如生物制剂以及小分子的靶向药,它们的起效时间更快,可以使类风湿关节炎的活动期明显缩短,有助于缓解患者活动期的临床症状,改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