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子痫、心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的母婴并发症。对于收缩压≥160mmHg或者舒张压≥100mmHg的严重高血压,必须进行降压治疗;对于收缩压≥150mmHg或者是舒张压≥100mmHg的非严重高血压,也要建议降压治疗;对于收缩压在140-150mmHg以及舒张压90-100mmHg的孕妇,可以不进行治疗。但是对于并发脏器功能损害可以考虑降压的治疗。妊娠期已服用降压药物治疗的孕妇应该继续降压治疗,如果目标血压没有并发脏器功能的损伤者,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mmHg;针对并发脏器功能损害者,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
在降压过程中力求下降平稳,不可以波动过大,为保证子宫和胎盘的血运灌注,不建议血压低于130/80mmHg。常用口服降压药物降压,若口服药物控制不理想,可以采取静脉用药。临床上常用的降压药物包括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