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通常分为四种,即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每种弱视的治疗方法不完全相同,治疗要遵循三大原则:
1、去除形觉剥夺的因素,比如患儿有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适时进行手术治疗;
2、根据患儿的屈光状态,如高度远视、近视、散光,给患儿配戴合适的眼镜;
3、单眼的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在矫正屈光以后要遮盖眼睛;对于双眼的屈光不正性弱视,不建议用遮盖法进行弱视治疗。
孩子在出生以后视力有逐渐向正常视力的发展过程,7岁视力基本上达到正常。如果视力在发育的过程中受到干扰不能正常发育,使孩子的视力发育停滞或者缓慢,达不到同龄儿童的视力水平,称为弱视。弱视和近视不一样,弱视是给孩子配眼镜视力也不能达标,近视孩子通过验光配镜,可以使孩子的视力达到正常矫正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