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应从孕妇明确自身怀孕开始,此后的检查时间段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7-8周:孕妇需进行超声检查,以判断胎儿状况是否良好,有无胎心的正常波动;
2、11-13周:此时间段孕妇需进行NT检查,即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带;
3、15-22周:根据孕妇的不同年龄进行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具体应听从围产期保健医生的指导;
4、22-24周:孕妇需要进行B超大排畸,以了解胎儿的体表情况,排除体表畸形的可能;
5、24周:孕24周时需要进行糖尿病筛查;
6、24周后:每4周检查一次;
7、36周后:每周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