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放疗5年以上,可以再次进行同部位放疗,如果是不同部位,可能没有太多限制。一般病人经过第一次放疗后,如果5年之内出现局部复发,尤其是照射野内复发,通常不会建议病人再次进行放疗,原因主要是放射线会对肿瘤周围正常器官,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这种影响在5年之内都会持续存在。
如果在5年之内再次进行放疗,可能对周围正常组织会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影响到病人生命。通常认为放疗5年以后,可以再次进行放疗。5年以后肿瘤周围正常组织或者正常器官,对放射线影响有逐渐修复的过程,在精确或者合理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器官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再次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