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药物流产之前,要检查以下项目:
1、一定要先去根据超声检查来核对孕周,因为在门诊进行的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怀孕7周以内的宫腔内妊娠。因此如果通过超声检查,再结合患者的末次月经、同房时间、排卵时间等来综合进行测定。如果考虑孕周已经超过了7周,此时已经丧失了进行药物流产的机会。临床上会选取其他的方式,比如选取人工流产等方式建议患者终止妊娠;
2、在进行药物流产之前,也应当完成一系列的关于药物流产相应的检查项目。比如需要进行血常规来查看有没有严重的贫血,血小板有没有异常降低,有没有炎症的可疑倾向。另外,也需要进行尿液中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的定性测定,来进一步确认妊娠状态;
3、要进行盆腔炎症、宫颈炎症、阴道炎症的相应检查,因为药物流产也会有较多的出血,而血液是细菌特别好的培养基。如果患者原来就有阴道炎症、宫颈炎症、盆腔炎症,在较长时间、较多出血的情况下,将会导致炎症扩散、炎症的加重。所以必须除外相应的炎症之后,才能考虑进行药物流产;
4、在应用药物时,有可能会出现肝肾功能的损伤。所以通常也会建议这些女性在进行药物流产之前,完成最基本的肝功能、肾功能,以及凝血功能的检查,来除外用药的禁忌证,然后才可以在医院、在医生的指导之下,进行药物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