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部位通常需要超过5年以上,才能进行第2次放疗,常见分析如下:
1、胸部肿瘤放疗:胸部肿瘤牵扯到正常器官脊髓、肺脏影响,如病人进行第1次放疗,脊髓局部有一定受量,病人可能出现局部病灶复发,需要再一次放疗,此时间隔时间要超过5年以上,放射线对脊髓造成损伤通常不可逆。第2次放疗过程中,要注重脊髓保护,不能造成脊髓超量,脊髓超量后会出现严重副作用;
2、宫颈癌放疗:宫颈癌放疗结束后会出现局部复发,需要做第2次放疗,这种放疗一般5年后再一次进行放疗,此时安全性比较好。周围正常组织,如膀胱、直肠,也比较脆弱,需要较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