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心力衰竭的用药原则,首先需降低病死率,提高生活质量,具体的治疗方法如下:
第一、血管扩张药:此类药开始剂量宜小,逐渐加至治疗量,勿使血压骤然下降,导致重要脏器血液灌注不足。其中,硝普钠含有氰,连续用药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第二、利尿剂:老年人因肾功能减退,血容量减少,应避免突然过度利尿,导致低血钾;
第三、洋地黄制剂:老年人肾小球滤过率下降,用药剂量相应减少,口服地高辛一般0.125mg/d或更少。如急性心肌梗死,急性期24小时内不宜应用洋地黄类药物;
第四、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可用小剂量治疗。对于重度肾功能硬化者,则慎用此药;
第五、β受体阻断药:合并有哮喘性支气管炎、重度肺水肿、心脏传导障碍及重度心力衰竭患者,应慎用或不用β受体阻断剂;
第六、镇静剂:对于急性左心衰,应用吗啡时需小剂量使用,避免抑制呼吸,发生呼吸衰竭。老年人应禁用巴比妥类,以免发生定向性或精神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