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脉介入的指征,根据逐年的治疗指南的发展,指征是逐渐在放宽的。目前的指征考虑通过检查,高度怀疑病人冠状动脉有问题,有狭窄或者是有缺血的情况。要考虑病人没有相对的禁忌症,如病人的肿瘤或者是出血的情况。还会考虑病人的生存状态,去评估病人介入的风险。假如病人的多脏器的功能的衰竭尤其是肾功能的衰竭,一定要评估病人的肾功能的情况。冠状动脉介入的指征,也要根据病人实际的情况去判断。目前治疗的指征主要还是认为在发病的时候,尤其是急性冠脉综合征发病,主张在12小时之内尽快做心脏的介入,改善病人的心脏的供血,效果要好。目前2018年新的欧洲指南已经把时间放宽到72小时左右,即假如有明确的心梗、有心源性的休克还有胸痛的症状,如果是在发病72小时之内,按照原则也是应该积极的去开展介入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