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试管婴儿采用鲜胚移植方式,黄体酮孕激素的额外补充,至少维持至孕期8-10周,通常可采用口服或阴道给药的方式,以减少孕妇用药不便或局部疼痛感觉。由于试管婴儿取卵后使用大剂量促排卵药物,以及取卵抽吸动作、注射夜针HCG或激动剂等,对黄体功能会产生影响。因此试管婴儿出现黄体功能不全,需超剂量补充黄体。
通常黄体补充剂量需超过自身怀孕的孕激素补充量,国内常选用黄体酮凝胶联合地屈孕酮早晚服用,部分地区也可能以肌注黄体酮的方式,但肌注黄体酮剂量较小,因此孕妇在肌注的同时,会口服地屈孕酮作为联合补充。若单纯选择肌注,容易出现局部疼痛、硬结等不适,且对于吸收也无过多好处。通常移植后的14天检查发现怀孕,若此时进行肌注,则需逐渐减低肌注用量,而增加口服用量。如果2周后观察胎儿出现胎心、胎芽等变化,可继续适量减少孕激素用量,等待至8周左右维持口服地屈孕酮,10周时进一步减量即可。
通常情况下,胚胎于第8周逐渐产生胎盘,当胎盘有一定功能时可弥补黄体功能不足。因此,试管婴儿通常在8周左右,黄体酮开始减量,到10周时可减量至最低甚至不用。然而也存在部分生殖中心为保险起见,黄体维持在12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