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由于癌细胞的侵袭、浸润以及周围组织骨质的破坏,所以引起相应疼痛症状较为常见。不能因为病人出现疼痛需要吃止疼药就决定生存期问题,实际上不能一概而论。一般癌症病人出现疼痛可以是早期、中期、晚期,具体如下:
1、早期:局部引起疼痛,可以通过外科根治性手术,达到肿瘤根治目的,同时止疼的作用,但是术后要根据病理情况,酌情选择辅助治疗策略,如果治疗相对比较完善,治疗效果相对较好,病人可以达到治愈标准。当然部分病人可能会存在复发的风险因素,复发后,应按照晚期肿瘤进行治疗;
2、中晚期:中晚期进行治疗,有效生存期可以达到5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当然部分癌症局部晚期,或者晚期癌症疼痛治疗上,以三阶梯治疗为主。通过止疼药物的有效应用,能够使病人疼痛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更为积极的接受全身抗肿瘤治疗。如果有效,病人生存期也会进一步延长2-3年,但是要根据具体哪类器官特异性肿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