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的诊断要综合考虑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
对于流行病史,会考虑患者是否去过流行区,特别是发病前15天以内是否出国,或者到国内其它有登革热流行的地区。另外,患者是否在这个过程当中有被蚊虫叮咬的历史,要考虑其暴露情况。再者需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以及实验室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最后做出诊断。
从诊断上可以诊断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符合登革热的临床表现,有发热伴发冷、头痛、肌肉痛、骨关节疼痛、明显乏力、恶心、呕吐等登革热的症状。如果有流行病学史,即指在流行区有蚊虫叮咬情况,再加上发热、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临床检查结果,此种情况可以诊断成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即指在符合疑似病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检查,如果血清抗登革热的IgM抗体阳性,此时基本可以定成临床诊断。
确诊病例,需要血清学或者病原学的证据,急性期、恢复期的抗体四倍增高,或者在急性期,检测血清有登革热的抗原成分,就是NS1,即指NS1抗原检测阳性,或者在急性期,检测到血清中有登革热病毒的核酸成分,或者病毒培养,能够培养分离到登革热病毒,但这个情况非常少用,通常是检测登革热NS1抗原,这种检测比较快速,临床很快可以得到结果,或者送到实验室做PCR检查。有这些条件以后,可以定成一个登革热确诊的病例。
对于重症登革热的诊断而言,要结合以下这些情况:
1、患者是否有严重的出血,是否有皮下血肿、呕血、黑便、阴道出血、肉眼可见的血尿,甚至颅内出血;
2、患者是否出现休克症状,心动过速、肢端湿冷、毛细血管充盈的时间延长大于3秒、脉搏细弱甚至测不到、脉压差减小、血压测不到等等,这些都是休克的表现;
3、患者是否出现严重的脏器损伤,比如肝脏损伤会出现转氨酶的升高,酶学的改变;损伤到心脏会有急性心肌炎的表现;还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个别的患者有脑部病变,表现为神经的部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