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清醒状态下,心率为50多次/分为心动过缓,属于不正常现象。正常成人清醒状态下,心跳应在60-100次/分,高于100次/分为心动过速,低于60次/分应考虑为心动过缓。白天心率持续50多次/分,考虑为心动过缓,可见于以下几种情况:
1、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正常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或更年期女性,因并发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出现一过性心动过缓,包括心率50多次/分。患者无明显症状时观察即可,无需过多干预;
2、器质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或者各种原因引发的颅内压增高、心肌炎、心肌病、冠心病,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损害,也可导致心动过缓;
3、原发的缓慢性心律失常:某些原发缓慢性心律失常,可导致行动过缓,包括窦性心动过缓、窦房传导阻滞、窦性静止、窦性停搏、房室传导阻滞等,上述缓慢性心律失常可引发心律过缓。
对于明确疾病引发心动过缓,应积极治疗原发病,酌情服用心宝丸、山莨菪碱等药物提升心率,改善患者症状及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