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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是子痫前期最严重的阶段,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进而有抽搐发作,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称为子痫。发作前可有不断加重的严重表现,也可发生于无血压升高或升高不显著,以及尿蛋白阴性的病例。通常产前子痫较多,产后48小时约占25%。子痫抽搐进展迅速,前驱症状短暂,发作时全身高张阵挛惊厥、有节律的肌肉收缩和紧张,是造成母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应积极处理。
抽搐、全身强直阵挛性抽搐、昏迷
根据发病时间分为产前子痫、产时子痫和产后子痫。
59%的子痫发生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称为产前子痫,子痫多数发生在产前。
20%发生于分娩过程,称为产时子痫。
21%发生于产后称为产后子痫,大约90%的产后子痫发生在产后一周内。
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子痫的发病机制同子痫前期一致,病因尚不明确。环境、免疫、遗传学因素均可在子痫前期发病过程中发挥作用。
子痫前期是一种多因素、多机制及多通路致病的疾病,有关病因和发病机制的主要学说有以下几种:
子宫螺旋动脉结构异常,其管径为正常妊娠的1/2、血管阻力增大、胎盘灌注减少,从而引起子痫前期及子痫的一系列症状。
母亲和胎儿之间的免疫不耐受可能在子痫的发病机制中发挥作用。
胎盘缺血、代谢性因素,以及其他炎症介质可导致血管内皮损伤而引发子痫前期。
子痫前期具有家族倾向性,提示遗传因素与该病发生有关,但遗传方式尚不明确。
已发现多种营养因素,如低蛋白血症、钙、镁、锌、硒等缺乏与子痫前期发生发展可能有关,但是这些证据需要更多的临床研究进一步证实。
子痫前期具有家族倾向性,家族中如有人曾患过子痫前期、子痫,则孕产妇患子痫的风险增加。另外,若产妇曾在之前妊娠中被诊断子痫,再次妊娠时子痫的风险就会增大。
双胎或多胎妊娠、羊水过多等会造成子宫胎盘供血不足,导致缺血、缺氧,可能诱发子痫。
孕妇年龄≥40岁或初次产检时BMI≥35kg/m^2会增加子痫的患病风险。
妊娠间隔时间≥10年会显著增加子痫的风险。
早孕期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孕期高血压与子痫的发病也密切相关。
随着我国孕严妇防控体系的建立及逐渐完善,近几年我国子痫前期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尤其流动人口的子痫前期下降幅度较大,子痫发生也逐年减少,发病率在0.6%~3%。
免疫功能活跃的孕妇容易导致母亲和胎儿之间的免疫不耐受,可能引起子痫。
子痫前期具有家族倾向性,家族中如有人曾患过子痫前期、子痫,或者产妇曾在之前妊娠中被诊断子痫,再次妊娠时子痫的风险就会增大。
多种营养因素如低白蛋白血症,或者钙、镁、锌、硒等缺乏,与子痫前期发生及发展可能有关,所以营养不良的孕妇可能会引发子痫。
羊水过多可能会导致子宫胎盘供血不足,诱发子痫。
高龄孕产妇、初次产检时BMI≥35kg/m^2者,子痫的发病率较高。
子痫是子痫前期-子痫最严重的阶段,发作前可有不断加重的严重表现,也可发生于无血压升高或升高不显著,尿蛋白阴性的病例。通常产前子痫较多,产后48小时约占25%。子痫抽搐进展迅速,是造成母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应积极处理。
子痫的前驱症状短暂,常有的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高血压;
头痛,常表现为持续额部或枕部头痛或霹雳性头痛;
视觉障碍如盲点、视力丧失、视力模糊、复视、视野缺损、畏光等;
右上腹或上腹部疼痛;
踝阵挛也是常见表现。
子痫抽搐进展迅速,通常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性抽搐或昏迷。
发病时,出现突然意识丧失,常伴有尖叫。
随后,手臂、腿、胸部和背部的肌肉则变得僵硬。在肌肉强直期,病人可能开始出现发绀。
大约1分钟后,开始出现肌阵挛和抽搐,持续1~2分钟。在阵挛期,可能发生舌咬伤,口吐白沫、血痰。
当抽搐结束,病人进入发作后期。最初病人处于深睡眠,呼吸深,然后逐渐清醒,经常主诉头痛。大多数病人在全身惊厥后10~20分钟内开始恢复反应,一般没有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
子痫的基本病理变化是全身小血管痉挛和血管内皮损伤。全身各脏器各系统灌注减少,对母儿造成危害,甚至导致母儿死亡。
脑血管痉挛,通透性增加,导致脑水肿、充血、局部缺血、血栓形成及出血等。大范围脑水肿主要表现为感觉迟钝和思维混乱,个别患者可出现昏迷,甚至脑疝。
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量下降,导致血尿酸和肌酐水平升高,肾脏功能严重损害可致少尿、无尿及肾衰竭。
子痫肺水肿的发生率为3%~5%,提示充血性心力衰竭,临床表现为呼吸急促、心动过速、肺部啰音等。
子痫并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发生率为7%~11%,应积极处理,可输注血液制品。
胎盘床血管破裂可致胎盘早剥,严重时可导致母儿死亡。
子痫可能会导致早产,早产会导致胎儿呼吸等系统发育不成熟。
可影响母体和胎儿生命,主要特点有血小板减少,可发生溶血,典型的临床表现为乏力、右上腹疼痛及恶心、呕吐。
子痫是子痫前期-子痫最严重的阶段,是造成母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一旦发现子痫的相关症状,应根据情况立即前往就近医院就诊,接受规范治疗,情况严重者可拨打120急救电话,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孕妇出现头痛、视觉盲点、视力模糊、复视等前驱症状,应及时就医。
如果孕妇出现抽搐、面部充血、口吐白沫等症状,则高度怀疑子痫,应及时就医。
已经确诊过子痫前期的患者,若出现全身高张阵挛惊厥,应立即就医。
大多患者优先考虑去妇产科或产科就诊。
若患者出现视觉盲点、视力模糊、复视等症状,可前往眼科就诊。
如果出现全身高张阵挛惊厥,立即前往急诊科就诊。
抽搐或出现全身高张阵挛惊厥多长时间了?
是否有高血压病史?
家族中是否有人被诊断为子痫?
之前做过什么相关检查(如超声检查、眼底检查、血气分析等)及治疗吗?检查及治疗结果怎么样?
既往有无其他的病史?
吃过什么药?有没有药物过敏?
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测定、血清电解质测定及动脉血气分析。
主要是尿常规检查,尤其需要注意尿液中尿蛋白的含量。
超声检查可以评估孕产妇的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同时观察胎儿生长发育、脐动脉、大脑中动脉等血流指数。
X线、CT及MR检查是非常规检查。必要时需要通过X线检查判断是否有肺水肿,头颅CT或MR判断是否有脑水肿、颅内出血、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
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体内器官的小动脉情况,对估计病情的严重程度有重要意义。
根据患者有子痫前期病史,发作时抽搐、面部充血、口吐白沫,继而出现全身高张阵挛惊厥的典型症状,再加上影像学检查情况,基本可以诊断为子痫。
子痫应与其它引起昏迷、抽搐的疾病进行鉴别:
癫痫是由大脑的异常放电引起,做脑电图即可鉴别,子痫并无大脑的异常放电。
做头颅CT或核磁检查即可发现脑肿瘤,子痫患者的头颅CT或核磁大多无异常或有脑水肿。
低血糖引起抽搐时,发作时测定血糖水平明显降低,补充葡萄糖后症状很快好转。子痫患者的抽搐症状不会在补充葡萄糖后明显好转。
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是导致母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处理原则为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子痫发作时需保持气道通畅,方法是将患者去枕头平卧位,头偏向一侧,随时清理口腔分泌物,以此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稳定,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尿量等。
避免声、光等刺激,减轻患者慌乱、恐惧的心理。
需有专人看护,预防坠地外伤,并用缠有纱布的压舌板置于患者上下磨牙之间,防止唇舌咬伤。
严密监测患者的血压、脉搏、呼吸、神志及尿量等。
给予面罩和气囊吸氧,氧气的流量保持在1~2L/min。
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关键药物。硫酸镁控制子痫再次发作的效果优于地西泮、苯巴比妥和冬眠合剂等镇静药物。除非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或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否则不推荐使用地西泮和苯妥英钠等用于子痫的预防或治疗。
控制子痫抽搐及防止再抽搐。
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发展成为子痫。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临产前用药,预防产时子痫或产后子痫。硫酸镁不可作为降压药使用。
预防和治疗子痫的硫酸镁用药方案相同。
分娩前未使用硫酸镁者,分娩过程中可使用硫酸镁,并持续至产后至少24~48小时。
注意保持硫酸镁血药浓度的稳定性。
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3.0mmol/L,超过3.5mmol/L可能出现中毒症状。
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子痫、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儿并发症。
拉贝洛尔为α、β能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降低血压但不影响肾及胎盘血流量,并可对抗血小板凝集,促进胎儿肺成熟。该药显效快,不引起血压过低或反射性心动过速。
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解除外周血管痉挛,使全身血管扩张、血压下降,由于其降压作用迅速,一般不主张舌下含化。其副作用为心悸、头痛,使用时需监测血压变化,警惕血压太低而造成的严重并发症。因其与硫酸镁有协同作用,故不建议联合使用。
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其优点在于选择性的扩张脑血管。该药副作用为头痛、恶心、心悸及颜面潮红。
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使用时需根据血压变化每10分钟调整剂量。
可兴奋血管运动中枢的α受体,抑制外周交感神经而降低血压,妊娠期使用效果较好。其副作用为嗜睡、便秘、口干、心动过缓。
作用于氧化亚氮合酶,可同时扩张动脉和静脉,降低前后负荷,主要用于合并心力衰竭和急性冠脉综合征时高血压急症的降压治疗。
强效血管扩张剂,扩张周围血管使血压下降。由于药物能迅速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并保持较高浓度,其代谢产物(氰化物)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不宜在妊娠期使用。妊娠期应用仅适用于其他降压药物无效的高血压危象孕妇,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率。
镇静药物可缓解孕产妇精神紧张、焦虑症状,改善睡眠,当应用硫酸镁无效或有禁忌时,可使用镇静药物来预防并控制子痫。
具有较强的镇静、抗惊厥、肌肉松弛作用,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较小。
具有较好的镇静、抗惊厥、控制抽搐作用,子痫发作时给予肌内注射,预防子痫发作时给予口服。由于该药可致胎儿呼吸抑制,分娩前6小时慎用。
不主张常规应用利尿剂,仅当患者出现全身性水肿、肺水肿、脑水肿、肾功能不全、急性心力衰竭时,可酌情使用呋塞米等快速利尿剂。甘露醇主要用于脑水肿,该药属高渗性利尿剂,患者心衰或潜在心衰时禁用。甘油果糖适用于肾功能有损伤的患者。严重低蛋白血症有腹腔积液者,可补充白蛋白后再给予利尿剂。
孕周<35周的子痫前期患者,预计1周内可能分娩者均应给予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
子痫疾病暂无有效的手术可以治疗,如该疾病影响到孕妇或胎儿的安全时,可采取手术治疗,适时终止妊娠,子痫控制且病情稳定,应尽快终止妊娠。
如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放宽剖宫产指征。
注意观察自觉症状变化,监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监测胎心变化;积极预防产后出血;产时不可使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
子痫通过积极规范的治疗即可治愈,但远期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几率会增加,所以需要定期随访。
子痫经积极治疗后通常都能实现治愈,但远期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几率会增加,需提高警惕。
子痫患者如果护理得当,治疗及时,无严重并发症,一般不会影响自然寿命。但如果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如肺水肿、脑水肿、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就可能影响寿命。
子痫患者产后6月需复查,定时监测血压。
子痫患者的饮食调理以多样化、富含营养、补充维生素及微量元素为主,合理的膳食搭配和饮食调理于疾病的恢复有很大作用。
补充产妇蛋白质的维生素的摄入。
补充钙的摄入,每日饮食中钙的摄入量低于600mg的孕产妇,需要额外口服钙片1g。
不要过于严格控制盐和热量的摄入。
子痫的患者护理以预防复发和促进产妇的身体恢复为主,适量的运动和定期复查对于疾病的恢复有很大作用。
适量运动,如果产妇身体条件允许,应尽早开展康复锻炼。运动要适量,不可过度,避免过度劳累。
定期孕检及定期复查,时刻监测子痫征兆,及时进行干预。
注意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及其他消化系统症状,检查血压、体重、尿量变化和血尿常规,注意胎动、胎心等监测。
包括眼底、凝血功能、重要器官功能、血脂、血尿酸、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等检查,有条件的患者建议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羊水量,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有条件的患者注意检测脐动脉和大脑中动脉血流阻力等。
重度子痫前期孕妇产后应继续使用硫酸镁至少24~48小时,预防产后子痫;注意产后迟发型子痫前期及子痫(发生在产后48小时后的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发生。
子痫前期孕妇产后3~6天是产褥期血压高峰期,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重,此期间仍应每天监测血压。如产后血压升高≥150/100mmHg(两次测量间隔>4小时)应继续给予降压治疗。哺乳期可继续应用产前使用的降压药物,禁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类(卡托普利、依那普利除外)降压药。产后血压持续升高要注意评估和排查孕妇其他系统疾病的存在,注意监测及记录产后出血量,孕妇重要器官功能稳定后方可出院。产后6周病人血压仍未恢复正常时应于产后12周再次复查血压,以排除慢性高血压,必要时建议内科诊治。
产后三个月应进行血液检查、尿液检查等实验室检查。
产后12个月应恢复到孕前体重。
产后每年体检一次。
吃降压药要有规律,不能随意性地服用。另外,不可自己随意调整服药的剂量、种类和服药时间,要严格按照医嘱来服用。
子痫的发病原因尚未明确,目前无明确有效的预防方法,可以通过改善生活方式、合理饮食、降低体重及定期产检来降低发病风险。
定期规范产检,监测血压,早孕期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和确诊子痫前期的患者要足够重视,规范治疗。另外,初次产检时身体质量指数(BMI)≥35kg/m^2的孕产妇,子痫的风险也较高,需提高警惕。
妊娠期应适度锻炼合理安排休息,以保持妊娠期身体健康。
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和钙的摄入。
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孕周内完成相应的产检项目,有助于及时发现风险,及早干预和预防。
每日饮食中钙的摄入量低于600mg的孕产妇,需要额外口服钙片。
孕前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的患者,需要将血压、血糖、尿蛋白等控制在正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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