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初治复治定义

2020-06-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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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初治患者是指从未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正在接受标准化疗方案用药,而治疗短于疗程者,以及不规律化疗不足一个月的患者。初治病例的标准化治疗方案分为两个阶段,即两个月的强化期和四个月的巩固期治疗。如新近涂片转阳的肺结核患者治疗到两个月,痰菌检查认为阳性,则应延长一个月的强化期治疗,继续期化疗方案不变,适用于复治方案的患者包括以下几种:
1、初治失败的患者。
2、规律用药满疗程后痰菌又转阳的患者。
3、不规律化疗超过一个月的患者。
4、慢性排菌患者。
辅助方案通常为强化治疗三个月加巩固治疗五个月,医生也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适当调整。化学治疗是现代结核病最主要的技术治疗,简称化疗。其他治疗方法,如对症治疗、手术治疗等均为辅助治疗。无论初治还是复治的患者,都必须严格遵守肺结核化疗原则,即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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