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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功能衰竭诊断标准
    2023-02-13 17:12:42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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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功能衰竭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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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衰竭主要分为急性、亚急性、慢加急性、慢性肝衰竭,诊断标准分别如下:
    1、急性肝衰竭:在两周之内出现Ⅱ度及以上的肝性脑病,并有极度乏力、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的消化道症状,还有相关的化验指标支持。
    2、亚急性肝衰竭:起病较急,2-26周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黄疸迅速加深,伴或不伴有肝性脑病,有出血表现,并排除其他原因。
    3、慢加急性肝衰竭:由各种诱因引起的急性黄疸加深、凝血功能障碍和肝衰竭表现的综合征,可合并有肝性脑病、腹水感染、肝脏综合征等并发症,以及肝外器官功能衰竭。
    4、慢性肝衰竭:在肝硬化基础上缓慢出现的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和失代偿,如白蛋白明显降低、血小板明显下降等。
    无论是急性、亚急性、慢加急性和慢性肝衰竭,实验室检查时凝血酶原活动度均应低于40%,通常胆红素指标应该大于正常值上限的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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